搜索

涉受贿、贪污、行贿 内蒙古森工集团原副总经理宋德才案开庭

发表于 2025-07-06 01:45:37 来源:满坑满谷网

中新网兴安盟7月8日电 (记者 张林虎)8日,涉受森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贿贪贿内内蒙古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污行副总经理宋德才受贿、蒙古贪污、集团行贿一案在该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副

内蒙古人民检察院兴安盟分院指控:2004年至2021年,总经被告人宋德才在担任阿里河森工公司(林业局)党委委员、理宋常委、案开副书记、涉受森工副董事长、贿贪贿内总经理,污行玖龙兴安浆纸(内蒙古)有限公司董事、蒙古总经理,集团金河林业局(森工公司)党委委员、原副常委、副书记、局长(总经理),内蒙古森工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内蒙古林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职务提拔、岗位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的财物共计1021.9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09年末至2011年,被告人宋德才在担任金河林业局(森工公司)党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局长(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侵吞公共财物共计851余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3年至2014年,被告人宋德才在担任金河林业局(森工公司)党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局长(总经理)期间,为谋取职务提拔,多次送予苏某现金共计160万元,应当以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案将择期进行宣判。(完)

随机为您推荐
版权声明:本站资源均来自互联网,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Copyright © 2016 Powered by 涉受贿、贪污、行贿 内蒙古森工集团原副总经理宋德才案开庭,满坑满谷网   sitemap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