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股就看,违规权威,干预公司股份改正个月专业,上市实控及时,独立得担全面,运作助您挖掘潜力主题机会!福成 来源:河北证监局 河北证监局关于对李福成采取责令改正、人被任董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责令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8号) 李福成: 经查,你作为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际控制人,监高违规干预福成股份生产经营管理及财务、违规会计活动,干预公司股份改正个月导致福成股份独立性和内部控制存在缺陷,上市实控违反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独立得担意见》(国发〔2020〕14号)“实际控制人要履行诚信义务,维护上市公司独立性”要求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号)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运作第七十二条的福成规定。 你作为福成股份实际控制人,未能有效维护上市公司独立性,对市场造成恶劣影响。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等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责令改正、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行政监管措施,自决定书作出之日起60个月内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或实际履行上述职务,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你未能清晰界定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职责边界、违规干预上市公司独立运作,必须加强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学习,消除对福成股份的不当干预,并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行政监管措施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本行政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河北证监局 2022年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