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常备互换协议 本报北京7月4日电 (记者徐佩玉)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央行议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与香港金融管理局签署常备互换协议,香港将双方自2009年起建立的金融局签货币互换安排升级为常备互换安排,协议长期有效,管理互换规模由原来的署常5000亿元人民币/5900亿元港币扩大至8000亿元人民币/9400亿元港币,以进一步深化内地与香港金融合作,备互更好支持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换协推动香港离岸人民币市场稳健发展。央行议 截至目前,香港人民银行累计与40个国家和地区的金融局签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签署过双边本币互换协议,这是管理人民银行第一次签署常备互换协议。“常备”主要指协议长期有效,署常无需定期续签,备互同时互换流程也会进一步优化,换协资金使用更加便利。央行议 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人民银行与香港金管局建立常备互换安排并适当扩大互换资金规模,可以为香港市场提供更加稳定、长期限的流动性支持,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增强市场内生发展动力,更好发挥香港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的功能。今年是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协议签署有助于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促进香港金融业长期繁荣发展。 |